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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要求建立省级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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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由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关于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有如下两条值得注意:

(1)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实时掌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实现医疗废物全流程智能化监管和信息化追溯。市、县级监管信息化平台应当与省级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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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利用卫星定位系统、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医疗废物全流程智能跟踪和计量监控,并将数据实时上传监管信息化平台。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备具有数据采集、识别等功能的医疗废物智能化周转箱、暂时贮存设施和处理处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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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智慧卫监在线监测领域,已为云南、四川、甘肃等省份建立省市级医疗废物监管信息化平台,省、市、区级监管部门通过医废监管平台可直观地掌握各辖区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废物产生量、集中处置量、集中处置设施工作负荷以及应急处置需求等信息,智能管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处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让医废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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